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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陶瓷厂因环境违法被罚52万元

来源: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7月24日,江西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两起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涉及陶瓷厂。据案情简介,3月25日,高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江西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干燥喷雾塔废水循环池(主要存干燥喷雾塔废水和冲洗地面废水)排口与与厂内雨水管网连通,循环池废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某水库。根据工作人员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入水库的水质氟化物、氨氮、悬浮物均不同倍数超标。根据相关法规,对该陶瓷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2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李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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