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1家混凝土企业实施垄断被罚1.7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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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摘要:
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对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3年7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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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对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3年7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市监处罚〔2023〕1001-1021号)显示,21家企业合计被罚17408.38万元。 其中,杭州振腾实业有限公司被罚1671.09万元、杭州华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787.76万元、杭州鹏程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1366.52万元、杭州群起建材有限公司被罚2754.76万元、浙江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415.5万元、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914万元、杭州坚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429.08万元、杭州振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362.95万元、杭州高翔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1376.22万元、杭州潮洪建材有限公司被罚780.19万元、杭州金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2202.73万元、杭州坚塔银元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306万元、杭州前程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506.16万元、杭州卓新建材有限公司被罚324.35万元、杭州钱龙实业有限公司被罚416.89万元、杭州龙兴黄家河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508.43万元、杭州金桥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105.41万元、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293.44万元、杭州辰泽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372.58万元、杭州宏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110.34万元、杭州正方商品混凝土搅拌厂被罚403.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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