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陶瓷、耐火材料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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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工远离不能呼吸的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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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摘要: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为企业排查治理阶段,各有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选择防尘设施效果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作为样板,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每个相关市(州)、县(市、区)应至少各树立1个典型。各有关地区要以劳动者人数达10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同时各地区工会也要依法对两类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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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全面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省安监局、省总工会15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各地要按照《四川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开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要求,要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据悉,专项治理分为四个阶段,2016年3月至6月底为启动阶段,在此阶段要求各有关地区需要进行排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为企业排查治理阶段,各有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选择防尘设施效果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作为样板,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每个相关市(州)、县(市、区)应至少各树立1个典型。各有关地区要以劳动者人数达10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检查贯穿于企业排查治理整个阶段。同时各地区工会也要依法对两类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7月至9月底为集中执法阶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一轮集中监督执法,全面检查两类企业治理情况。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以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各级工会要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017年10月至12月底为全面总结阶段,《实施方案》明确,在治理后要达到“五个100%”的要求,一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二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三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四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五是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100%。(杨侃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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